■重度特教生的融合教育(97年3月3日)
文/王麗琴
自八十六年特殊教育法修訂以來,特教法第七條「學前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,應以與普通兒童一起就學為原則」之規定,各縣市政府在特殊教育思潮轉變下,積極落實融合教育安置措施。
綜觀特殊教育每個學習階段,包含學前、國小、國中至高中職,融合教育實施最直接且貫徹理念最徹底的,應屬學前教育階段,乃因學前階段無自足式特教班,且早期介入、早期治療觀念的大力宣導,使家長積極的為身心障礙幼兒尋求早期療育,期盼黃金療育期的功效。
個人在工作職場上接觸過無數不同障礙類別、障礙程度不一的個案,每個孩子大都能經由學校教育的指導及家庭教育的努力配合,朝自己成長的路一步步邁進,在下一階段的學習,仍就讀資源班,繼續接受融合教育。但也有少數重度個案其進步幾近微小,最後僅能轉銜特教班就讀。
佑佑四歲進幼稚園時,大大的眼睛,俊俏的臉龐,外表看起來與一般正常兒童無異,但是只會咿咿啞啞,沒有口語能力,疑似自閉症。剛進學校時,佑佑常一個人躲到角落,老師想從角落將他牽到團體中,佑佑卻哭喊、癱軟在地上打滾,激動的情緒幾乎無法安撫,即便是媽媽也難以靠近控制。相同的戲碼在教室內不斷重演,讓老師備感壓力,害怕自己的能力不足以應付,也擔心其他家長的眼光,更憂心融合教育環境下,是否會在佑佑的小小心靈上造成傷害。
佑佑接受整整三年的學前特殊教育服務,但他的發展真的非常有限,家長和老師深感挫折,卻一籌莫展,畢業後進入國小特教班就讀,國中階段則進入特殊學校。
佑佑的父母在為孩子選擇每個教育階段就讀時,莫不憂心忡忡,多次與老師討論、參觀學校……生怕錯誤的選擇影響到孩子未來發展,身心煎熬皆因憂心教育是否達到適性安置,教育資源是否運用得當。但經過一連串就學過程,最後也開始反思,融合教育真的對重度障礙學生的發展有益嗎?還是就讀特教班,多提供生活自理能力訓練機會,以利未來獨立生活的基本條件來得實際?
當孩子從一個融合的教育環境,運用各項醫療、教育、社會等資源,最後仍無法擺脫日趨重度障礙的命運,對家庭、社會而言,無不承擔莫大的心理、精神壓力,所付出的經濟、人力成本更是無法量數。
我們不斷期盼在融合教育思潮下,大家都能接納、包容並教育這一群重度障礙的學生,但我們也擔心,將孩子安置在缺乏特殊教育資源,甚至無任何特殊教育資源的普通班之中,是否適性?這是值得大家重視與探討的另一層面。
▒ 轉貼自 國語日報特教版
